盛世2日前,昆明市纪委监委在署名文章中介绍,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象工程”问题的查处力度,督促在全市范围对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纠治8类“新形象工程”问题。
消息还称,为确保排查整改取得实效,昆明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业务协作单元优势,将监督检查工作分为三步走,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围绕“新形象工程”8类突出问题进行问题起底,排查摸清底数;党风政风监督室将疑似“新形象工程”的问题进行“过筛式”排查,并派单给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委监委进行跟进核实研判;最后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加强与驻在部门协同联动,精准发力开展排查纠治、分类处置,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我们紧盯基层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现象,持续加大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问题的执纪问责力度,让监督‘长牙’‘带电’,倒逼责任落实。”昆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围绕2019年以来政府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国企投资的新建项目开展“新形象工程”起底排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政绩冲动、劳民伤财搞“新形象工程”问题。
根据多地通告中的统一表述,8类“新形象工程”包括:一是忽视当地自然、人文条件,为挣“名声”、增政绩,热衷向有关协会和机构拉关系、找赞助,争创“创新城”“智慧城”“幸福城”,钻营各式各样的“百强县”称号,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
“‘新形象工程’问题严重脱离地方实际,加剧了基层财政负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必须下大力气推动整改整治。”昆明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挖彻查“新形象工程”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实监督、查处、通报、整改的“通篇文章”。
二是无视群众实际需求,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打造豪华的“市民之家”“办事大厅”“群众文体馆”,农家书屋管理不善导致利用率不高,严重缺水地区高成本建湿地公园,甚至过度举债,挤占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投入。
四是热衷在政府数字化建设中建巨幅大屏,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换一任领导换一个系统”,数字资源共享不足,平台使用率不高沦为“摆设”。
七是搞“精致”党务,党校培训追求“低调奢华有内涵”,建设豪华党校和占地大、投资多、使用率低的“党建公园长廊”,以党建为挡箭牌搞展厅、刷标语、做牌匾、上马基建类设施,红色教育活动在吃喝住行方面追求奢侈享受。
三是为追求短期拉动效益、表面风光,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脱贫县大肆举债建旅游区、“借新债还旧债”维持日常运行,资金投入、运营服务等跟不上导致倒闭或烂尾。
六是创建文明城市只注重做“表面文章”,耗费大量财政资金统一商铺招牌、墙面修复、建造牌楼等“面子工程”,甚至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继续借债专门用于“创城”。
新华社评论文章总结道,其特征有三:一是以“为人民谋福祉”为幌子,大肆建设“市民之家”“文体展馆”等所谓的“民生工程”;二是以“城市发展”作掩护,盲目跟风引进一些看似“高大上”的文旅、论坛、数字化项目,借新还旧搞“政绩工程”;三是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在党建、“创城”等领域设展厅、刷标语、做牌匾,兴修只重面子、不顾里子的“面子工程”。
五是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不计成本跟风大办音乐节、以城市命名的论坛、旅发大会等,为场地建设、乐队出场支付高额费用。
“盲目组织‘马缨花’选美大赛、‘自由搏击’比赛导致村集体资金亏损;未办理合法土地手续盲目推进文化广场、游泳馆等项目建设,导致违法占地、违规改变林地用途……”消息称,在具体排查过程中,一些“新形象工程”问题线索一一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