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院经审理查明,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监管,确有悔改表现,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重大立功表现有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减去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相应缩减为二年。
开庭过程中,执行机关莆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了郭某具有社区矫正期间表现情况、见义勇为认定以及立功授奖的相关材料,申请证人到庭作证、质证。法院还听取了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对本次减刑的意见以及郭某所作的陈述。
莆田中院表示,在本案中,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救起遇险者,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法院对该犯减刑,并组织其他社区矫正人员旁听,深化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助于激励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2年10月,郭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郭某在缓刑期间,依法在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平海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足球下单app4月16日上午,莆田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缓刑罪犯郭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因重大立功,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减刑的案件。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减去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相应缩减为二年。在案件庭审过程中,邀请市人大代表,并组织三十余名社区矫正人员旁听。
此次庭审全程按照《福建省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庭审程序指引》开展,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把握减刑的实体条件、规范办案程序,推进减刑案件审判工作在阳光下进行。
2023年7月16日,一名男子在秀屿区平海镇嵌头村黄金沙滩海边游泳时,正值涨潮,被海水吸扯无力游回岸上,随时可能溺亡,情况十分危急。郭某见状,不顾生命危险前往施救,成功将遇险男子营救上岸。11月14日,郭某被莆田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评为“莆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网友评论更多
15乐清c
美航天局将开展两项审查以决定滞留宇航员返航安排☺☻
2024-12-11 08:39:44 推荐
187****3493 回复 184****1255:推动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来自龙港
187****1277 回复 184****8416:能力建设,积蓄中非合作新力量——真实亲诚的中非合作系列评论之二☽来自龙泉
157****5517: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玉环
48合肥610
经济学家:美国经济表现不佳 八成民众艰难维持支出♀♁
2024-12-11 10:44:48 推荐
永久VIP:欧盟不顾中方一再警告强推贸易保护主义 引起国际舆论广泛关注♂来自芜湖
158****6786:俄罗斯指责西方助乌进攻库尔斯克 国际媒体纷纷发表分析评论♃来自蚌埠
158****5960 回复 666♄:国际最新研究称,月球南极有证据显示存在古代岩浆洋♅来自淮南
43马鞍山nj
国际观察丨库尔斯克角力持续 俄乌和谈短期难启♆♇
2024-12-09 15:39:44 不推荐
淮北el:印尼一居民区发生火灾 致5人死亡♈
186****4335 回复 159****2257:韩国央行宣布维持基准利率在3.5%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