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的源头管控尤为重要,治理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合力推动。”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左会新认为,要加强精神类药品的流通监测和管制,加大对生产、销售依托咪酯(含原材料)等企业的监管,防止流入不法渠道。
去年的一起案件中,涉事人员刚年满18周岁,在酒吧因吸食过量依托咪酯而出现意识模糊,在离开酒吧的路上晕倒送医。检测结果表明,罪魁祸首正是“上头电子烟”,其中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张红云介绍,不同于一些传统毒品,“上头电子烟”的吸食呈现出聚众吸食的特征。在当地办理的一起案件中,4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女性约至宾馆,并将普通电子烟更换成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趁其意识不清进行性侵。
该男子以身患抑郁症为由,奔走于当地各大医院频繁开药,再转手高价卖出去。一次偶然机会,他结识了福建某医院的精神科医生,索性拉了一个病友群,开始大量倒卖,收入按一定比例分成。
王蓉辉回忆,最早追溯到2020年前后,当时深圳警方在多起交通事故中,发现当事人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出现亢奋,经检测其体内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2000年出生的崔杰没有正式工作。一次偶然机会,他在网上看到合成毒品“神仙水”,出于好奇通过网络购得制毒原料和工具,在厨房里不停捣鼓,甚至不惜把自己当作“小白鼠”以身试毒。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运梅解释,多数依托咪酯的下游销售以零售为主,执法部门现场查获的量不大,若对贩卖“上头电子烟”以非法经营罪处理,会受非法经营罪数额门槛的限制,难以定罪。此外,吸食、容留吸食的行为也不涉及违法犯罪,侦查机关查获后难以进行有效规制。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蓉辉认为,“上头电子烟”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在依托咪酯列管前,一些青少年抱有好奇心,认为吸食既不违法,也不会成瘾,消费价格也不贵。
他派朋友专门开车到安徽亳州某收费站附近,跟对方进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交易,用8万多元买了依托咪酯粉末,这些粉末不到500克。
让李站阳揪心的是,近年来制毒吸毒人员正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不少深陷漩涡的都是95后、00后。她接触过一个叫崔杰(化名)的孩子,年纪轻轻因非法制毒误入歧途。
达到预期效果后,崔杰开始大规模制毒,并招收下一级代理商。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他独自一人住在简易房,里面堆满了各种简陋的制毒工具。
没过多久,两人躲在一处民宅中生产特制的“上头”烟弹,短短两天,两人一共加工出3000个特制烟弹。马强为此还拿到了5000元酬劳。
依托咪酯列管前,如何定罪一度成为让公检法机关“头疼”的难题。去年10月1日之前,依托咪酯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麻醉、精神药品,更不属于危化品。犯罪分子生产、贩卖此类非列管物质不受法律制裁,成为惩防此类行为的难点。
王志萍举例称,比如,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用2支麻精类药品,但申报时是4支,多出来的药物就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因此,要通过监管避免这种让麻精类药品意外流向社会的情况。为此她建议,对麻精类药品应采取智慧化、信息化管理,供销存一致,让药品“出库、入库”有据可查。
随后,他调查发现,有的人吸食后会表现出和服用“摇头丸”后类似的兴奋,有的人容易昏昏欲睡,严重者会出现精神错乱、呼吸暂停等现象。
类似美托咪酯这样的麻精药物被列管后,新型毒品还在不断“更新换代”。数月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了多位一线办案人员,了解麻精药品成瘾以及对青少年的危害,以警示更多青少年。
“除列管药物外,还有一些普通麻醉药品,也有人利用其镇静作用,改善睡眠。但无论如何,依照相关要求管理麻精药品是当务之急。”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王志萍表示,对于麻精类药品,麻醉科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严格管理,此类药品很难通过医院走向市场。但也不排除药企、医院等相关行业从业者,因个人行为放任此类药品流出的可能。
杨乐告诉马强,“上头电子烟”最近卖得很火,他可以从自己这边大批量进货再转手卖出去,赚个中间商差价。在各种娱乐场所里,一支“上头电子烟”能卖600元到800元。
九游会网站5月21日上午十点,一辆罐车缓缓驶入河北燕郊一家粮油公司。一个小时后,这辆罐车满载三十多吨大豆油驶出厂区。鲜为人知的是,这辆满载食用大豆油的罐车,三天前刚将一车煤制油从宁夏运到河北秦皇岛,卸完后并未清洗储存罐,就直接来装上食用大豆油继续运输。煤制油,那是一种由煤炭加工而来的化工液体,如液蜡、白油等。有罐车司机向新京报记者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今年五月份,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事实上,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只有一部推荐性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其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由于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这意味着对厂家约束力有限。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王兴国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推行的运输规范虽然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他指出,“它也是一项国家标准,相关企业在制订企业标准时,要以这个为依据,企业标准可以比这个标准更严格,一般来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混用又不清洗,残留物势必会对食用油造成一定的污染,运输食用油应该专车专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新京报记者,煤制油主要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导致中毒。罐车混用:食用油混入化工液体很多罐车扎堆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停车场,等待装货启运。该基地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拥有我国最大的煤制油项目,在占地数千亩的煤制油厂区,乌黑的煤炭经过多道高温高压等复杂工序,便能实现“化煤成油”,生产出液蜡、白油等产品。公开资料显示,隶属于宁夏煤业的这个“煤制油”项目目前年产能达到400万吨,居全国首位。这里产出的煤制油,大多被运往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用作化工产品原料,也可作为燃料使用。一名罐车司机告诉记者,罐车一般分为危化品罐车和普货罐车,危化品罐车运输的一般是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的液体,而普货罐车顾名思义就是运输危化品以外的普通液体,“煤制油产品,比如像液蜡、白油这些,它们明火点不着(使用专用灶具气化后可燃烧),不属于危化品,普货罐车就能运。”今年五月中旬,记者在宁夏煤业煤制油厂区周边看到,道路两侧停满了各种类型的罐车,其中不乏运送煤制油的普货罐车,这些罐车的罐体外侧都喷涂了容积和介质等信息,一名罐车司机解释说,介质通常是指罐车所运输的物质,运输煤制油一般是把介质标注为“普通液体”。宁煤煤制油分公司的物流中心,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罐车驶入这里,准备装载煤制油。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摄“现在算是淡季,罐车还算少的,旺季这一个停车场能停一百多辆。”一名正在停车场休息的罐车司机告诉记者,这些罐车平时大多停在附近,一旦接到运输订单,就会进入厂区排队装油,之后按照买家的需求将煤制油运到目的地,“这里许多罐车常年就靠这个煤制油厂拉油赚钱。”5月16日,一辆车牌号为冀E**65Z的罐车从宁东煤制油厂区出发,两天之后到达了一千多公里外的河北省秦皇岛市。这辆罐车开进郊区的一处小院,一个多小时后开了出来。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辆罐车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在附近的马路边停了下来,司机也打开车门在车内休息。新京报记者假借咨询行情与司机攀谈,司机透露,他此次从宁夏到秦皇岛运送的正是煤制油,刚在小院里卸完货,“这边要煤制油是用来烧火,当作厨房燃料用的。”这位司机告诉记者,这辆罐车隶属于一个车队,他是专职司机,车队另外还有十几辆罐车,这次卸完煤制油后还未接到新的运输任务,就先停在路边休息,“一般都要在卸货地附近配货,不能空车跑回去。”之后,新京报记者一直在附近观察这辆罐车的动向。5月20日下午,这辆罐车重新发动,在傍晚时分行驶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开进了一家粮油公司所属的停车场,据门卫介绍,该停车场隶属于汇福粮油集团,在这里停放的罐车都是准备进厂运输食用油的。第二天上午十点,这辆罐车顺利驶入了汇福粮油集团的生产厂区。直到此时,自从卸完煤制油后这辆罐车都没有去洗罐。一个小时后,这辆罐车满载货物从厂区驶出。厂区门卫留存的运输单据显示,这辆罐车进厂装载的货物是一级豆油,货物净重为31.86吨。5月24日,在天津滨海新区的一处停车场内,一辆车牌号为冀E**76W的罐车,也在等待运输食用油。等待间隙,记者从罐车司机口中得知,这辆罐车同样刚从宁夏运送煤制油到河北,前一天在石家庄将煤制油卸货后,连夜从石家庄赶到天津。司机透露,自从卸完煤制油后,这辆罐车也未洗罐,对于是否会担心被食用油厂家拒之门外,这名司机并不在意,“能装就装,不能装就算了”。当天下午,新京报记者看到这辆罐车驶入了一家名为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的厂区。厂区保安介绍,包括这辆罐车在内,进厂装载的都是大豆油。由于距离不远,记者在厂区外能清晰看到罐车装油的全过程,自始至终这辆罐车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也没有人检查罐体内干净与否。大约四十分钟后,这辆罐车就装满了油,出厂区的地磅显示,这辆罐车装了35吨大豆油。这意味着,这辆刚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并未洗罐的情况下,也顺利装上了食用油。5月21日,一辆卸完煤制油的罐车,在未洗罐的情况下进入一家粮油公司装载大豆油。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摄节省成本:混用不清洗渐成常态运输煤制油到沿海地区的罐车,返程配货多为食用油的原因,主要在于这里集中了很多生产食用油的厂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生产食用油的厂家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以大豆油为例,一般需要依靠远洋货轮从国外进口大豆,生产大豆油的工厂通常设在港口周边,天津滨海新区就聚集了多个食用油生产厂家。一名食用油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食用油在出厂时并不都是常见的小包装,还有许多是以散油的形式往外销售,“有些设在港口附近的食用油厂家,不做终端零售,他们会把食用油卖给其他厂家,由其他厂家灌装成小包装对外销售,也会有一些食品企业采购散装食用油作为原料。”食用油厂家对外销售散油,同样依靠罐车运输,很多运输车辆来自邢台。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是业内有名的“罐车之乡”,“南和干这个的比较多,最少有3000台罐车。”这与记者在多地采访时观察到的现象一致,不管是在宁夏的煤制油厂区周边,还是在一些食用油厂家附近,车牌号为“冀E(河北邢台)”开头的罐车数量最多。5月14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一处停车场里,停了多辆罐车,当地许多人从事罐车运输行业。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摄南和当地多位罐车司机称,刚开始当地罐车都是只运食用油,后来开始运输其他液体货物,最近几年很多罐车开始去宁夏拉煤制油。“以前运食用油的罐车一般空车返回,以天津到西安为例,最早单程运费报价都在每吨400元以上,现在降到200元左右。”一名罐车司机告诉记者,由于近两年罐车增多,竞争加剧,罐车运输价格也降了不少,这就逼迫许多罐车不得不在返程时想办法配货,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罐车就将目光放到了煤制油上,“卸货地周边很难配货,一般有什么就装什么,这几年宁夏那边煤制油运输需求也大。”与此同时,在运费逐步降低的大背景下,运输食用油的罐车不仅做不到专车专用,许多罐车为了节省成本,甚至连罐体都不清洗。“单次洗罐的成本少则三五百,多则八九百。”一名罐车司机透露,由于普货罐车经常换货运输,每次洗罐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而许多罐车在换货运输时,选择能省则省。在调查中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的罐车都是隶属于车队,规模大的车队有上百辆罐车,小规模的车队只有几辆罐车,个体罐车占比很少,而对于隶属于车队的罐车,有司机告诉记者,尽管他们司机有时想洗罐,但也要听从车队老板的安排,“老板让清就清,老板不让清就不清,老板的事。”把关不严:食用油厂家验罐成走过场在不少罐车司机看来,车队老板之所以不安排洗罐,更多是因为有些食用油厂家把关不严,他们通常不会检查罐体是否干净,“要是验罐就得洗,不验罐就不用洗。”在河北邢台,一名罐车司机说,由于经常跟各个食用油厂家打交道,对于每个厂家的验罐情况,车队老板早已了然于胸,“一般都不下到罐里去验,就看看两个口,我们就把这两个口擦一下就行。”今年6月初,新京报记者以运输食用油的名义致电汇福粮油集团,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不要求食用油专用罐车,只要求罐车前三次所运的货物也为食用油,“罐体需要保持干净整洁,工人在装油前会验罐。”不过,多名罐车司机却透露,这家粮油公司验罐时并不严格,“他们一般先看看泄油口,把那里擦干净就行,如果是熟人经常来运油那就更好办了。”对于载货单上需要填写之前所运货物的信息,司机也可以随意编造。5月24日,天津一家食用油厂门口,罐车司机正在擦拭卸油口以应付厂家的检查。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摄记者同样致电了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一名销售经理表示原则上运输食用油需要专用罐车,但随后他补充说,罐体只要有“食用油专用”字样就行,“其实我们也不验罐,是不是食用油专用罐车我们也没办法去分辨。”他强调,销售食用油的合同里约定的都是买家自提,罐车也是由买家雇来,食用油装上车之后,其品质他们不负责。同样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另一家生产食用油的公司,在验罐时也不严格。5月24日,一名等待进厂装油的罐车司机告诉记者,这家公司验罐也是走过场,只需司机上传几张照片,“自己拍摄的泄油口、罐口照片,另外罐体有‘食用油’字样就行。”他透露使用手机里存储的早前照片也能应付过去,“你就找几张干净照片给他瞅一眼就完事了,不管是不是今天的照片都行。”至于有些食用油厂家要求在罐体外侧喷涂“食用油”字样,司机说也非常容易应付,只需要将之前罐体标注的“普通液体”字样擦掉重新喷上食用油字样即可,“现在有清漆剂,涂改很方便。”五月下旬,记者在这家公司门口观察发现,不少进厂运输食用油的罐车罐体上喷涂的介质信息都有明显的涂改痕迹,有一些罐车只是用贴纸将“普通液体”字样遮盖住,再重新张贴一张写有“食用油”字样的贴纸。即便存在如此明显的涂改痕迹,也没有影响那些罐车运输食用油。一辆等待进厂装载食用油的罐车,罐体介质信息被白纸遮盖住,旁边重新张贴了一张写有“食用油”字样的纸条。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摄运输规范:散装食用油运输应专车专用事实上,我国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GB/T30354-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以下简称《运输规范》)中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该《运输规范》中还提到,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不过该《运输规范》只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不是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对食用油厂家约束力有限。江南大学食品学院王兴国教授告诉记者,该《运输规范》虽然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他指出,“它也是一项国家标准,相关企业在制订企业标准时,要以这个为依据,企业标准可以比这个标准更严格,一般来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就散装植物油运输来说,王兴国教授认为相关企业应参照《运输规范》执行,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否则食用油在运输过程中就存在被污染的风险。5月24日,一辆刚卸完煤制油的罐车,驶入中储粮油脂(天津)有限公司,司机爬上罐顶正准备装运食用油。 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摄邱健(化名)是一名从业十余年的罐车司机,他告诉记者,如果卸完煤制油不洗罐的话,通常罐内会残留几千克到十几千克不等的煤制油,“洗罐的话一般都要用碱水,洗完再高温蒸罐这样才能洗得相对很干净,如果只是普通的水洗也会有一些残留。”邱健说,多数情况下,残留的煤制油会与食用油相混,“像煤制油中的白油液蜡,本身是无色的,颜色比较透明,也不容易看出来。”他说,像工业废水、塑化剂、废机油、减水剂这样的非危化品液体,普货罐车都可以运,煤制油只是属于目前运量比较大的种类,“煤制油厂家除宁煤外还有好几家,再加上其他一些生产化工液体的厂家,都可能与食用油厂家共用罐车运输。”邱健告诉记者,尽管卸货时食用油收货方会取样检验,可是由于检验项目有限,即便食用油中掺入其他杂质,普通的检验也检不出来,“检验水分和酸价这两个项目的比较多。”邱健认为,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其实属于半脱管的状态,“卖油的厂家不怎么管,买油的公司不知情,让运输公司钻了空子。”邱健透露,许多运输订单普遍经过层层转包,转来转去买卖双方对最终承运的罐车都无从了解。作为一名罐车司机,邱健非常无奈,他呼吁重视这样的行业乱象,因为食用油关系到千家万户。他说:“煤制油可能还算干净的,其他一些不常见的化工液体,污染食用油的话,可能危害更大。”在邱健看来,运输公司是以食用油厂家的标准为导向,只需要食用油厂家严格把关就能避免这一行业乱象的发生,“食用油厂家仔细验罐应该最有效果,能解决99%的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记者,煤制油主要就是碳氢化合物,其中含有的不饱和烃、芳香族烃、硫化物等成分对人体有健康风险,长期食用可能导致中毒,“吃得越多则毒性越大,苯或氨基苯成分较多时,还可能影响造血功能。”朱毅认为,如果运输食用油的罐车还去运输其他化工液体,其风险更是难以预料,“如果都不知道这个油里面有什么样的污染物,更是防不胜防,如果毒性大的化工液体残留在里面,直接接触或者吸入都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比如说有机溶剂、酸、碱、重金属等等,有可能对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都会造成损伤。”新京报记者 韩福涛 实习生 张新惠 郝哲琳编辑 甘浩校对 赵琳从7月1日开始,美托咪酯等4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被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其实,美托咪酯的化学结构与依托咪酯极为相似,具有与依托咪酯类似的诱导麻醉和镇静药理作用。“用美托咪酯等作为替代品,也是依托咪酯被列管后,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方式之一。”谷子青说。
李站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除了依托咪酯外,不少麻精药品经常被当作毒品替代品。2021年,李站阳就曾办理过一起非法倒卖精神类药品的案件。当地的一名男子患有轻度抑郁症,在网上看到很多人高价求购精神类药品“力月西”时,嗅到“商机”。
“这类药品无论是否会被列管,只要是经过正规的渠道生产、销售的,大概率进不了灰色市场。”王志萍建议,被列管的药物并不是“禁止用”“不能用”,而是需要医学工作者更精准、科学地使用。有相关镇定、催眠需求的患者可以在医院挂号,咨询相关医生治疗方法,用科学、规范的方法改善相关情况。此外,规定某种麻精药品类似物被列管,可以避免麻精药品被不法分子滥用,事实上也是在为医疗工作中对于此类药品的严格保管提供法律依据。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站阳分析,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禁毒力度不断加大,传统毒品逐渐销声匿迹,新型毒品却“改头换面”潜伏在人们身边。不少“瘾君子”为了获得吸毒快感,选择转向“价格相对公道”的麻精药品等新型毒品。
陶运梅建议,有关职权部门联合增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目录,积极推动更多毒品替代品列管,避免因立法和配套规定的滞后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全面打击新型毒品犯罪。
以“上头电子烟”为例,在依托咪酯流行之前,其主要填充的是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新型毒品,因其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的作用,吸食后能产生和天然大麻同样的快感,且产生的快感会更强烈,这导致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在社会上迅速蔓延。
左会新表示,在快递运输行业,能否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遇到不明药品、液体等能及时检测,并将证据固定迅速移交警方;在药品监管方面,能否建立数字化网络监测系统,做到任何生产、流通、销售的药品均能在系统内“留痕”,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在重点场所管控方面,要提升依托咪酯等的查缉、检测和鉴定水平,对娱乐场所、酒店及宾馆等易涉毒场所开展常态化的清查行动。
6月19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23年10月以来,全国破获涉依托咪酯违法犯罪案件8667起,查获依托咪酯滥用人员6.8万名。
今年初,他曾接触过一个案子,犯罪嫌疑人购买了300克据称为依托咪酯的白色粉末,随后制作成“上头电子烟”。其实,他也不知道白色粉末的真实成分。
“但一旦正式列管就不存在上述问题,一经查获便可按毒品论处。”陶运梅指出,“依托咪酯列管也给毒品替代品治理提供了建设性的参考价值。”
“吸食‘上头电子烟’往往都是从一个小圈子里蔓延开来的。”令张红云担心的是,涉事人员为一些年轻的“无业游民”,缺乏家庭监管和社会引导,心智不成熟容易被带偏,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从自己吸食到四处倒卖牟利,一步步走向深渊。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红云了解到,不法分子大多会在网络平台上使用暗语和黑话进行线上交易,并利用快递送货到位,一些违法人员通过雇用“同城跑腿”“埋包”、现金交易等方式进行交易。
2021年7月,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为了“另寻出路”,寻求合成大麻素的替代品,便将目光瞄准依托咪酯这一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
“吸食了两口的烟,整个身体飘飘欲仙,觉得好神奇……”家住江苏盐城的马强(化名)向王蓉辉这样描述第一次吸食“上头电子烟”的感觉。
随后,他们通过发展下线,大规模转卖销售以牟取暴利。当地警方通过对下游销售、吸食人员的查获与比对,顺藤摸瓜,迅速锁定上游人员,最终将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