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租户养猫给住在二楼的张先生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主要问题是噪音和异味。我和租户就隔着一层楼板,晚上母猫发情就会彻夜叫,声音很响。另外楼里味道很大,影响孩子和孕妇。夏天一开窗户全是猫味,现在楼道里也是。”张先生曾与租户交涉要求对方搬离,但对方态度强硬。
随后,澎湃新闻致电沈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关于居民楼内养猫、养狗数量的规定,但在屋内开猫舍需要有营业执照。
另外,《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吴风虎认为,如果养猫产生的噪声和气味对邻居造成了影响,这违反了相邻权的规定,邻居有权要求该养猫人停止侵权行为。
11月4日下午,澎湃新闻再次致电东樾社区,工作人员透露,目前相关情况已上报给街道办事处并上报到区里,但尚未接到回复。
2022年11月15日,《南京零距离》栏目公众号发布报道称,江宁区淳化街道一居民楼内有人开办猫舍,将繁育出的小猫通过网络途径销售,猫的数量最高可达三百多只。猫舍有异味传出,遇上猫发情还会有刺耳的叫声,此外还有病猫跑入附近居民家中,猫舍清洗出来的污水也都被直接排放。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猫舍负责人表示会尽快寻找新的场地,将猫运走。
随后,澎湃新闻致电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租户本人现在美国,雇的员工在家中。“目前养猫的是租户,给原房主装修并付了租金、养了猫,现在房主没有说有问题。”她说,物业也在一直沟通,近期还向社区反映情况,希望尽快解决问题。
对此,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认为,通常情况下经营活动是指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从事商品、服务交易等经济活动的行为,如果饲养人对宠物猫的繁育涉及对方营利服务或者销售的行为,例如将繁育的宠物猫进行出售或是设立猫咖的,则饲养人的行为可以被定义为经营活动,其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澎湃新闻记者检索发现,此前常有媒体报道类似事件。2024年10月20日,《北京晚报》报道了一则“母女养20多只猫恶臭扰邻”的新闻。报道称,王女士和女儿在家中养了20多只猫,楼道里长期充斥着臭味。邻居周女士前后花费1万余元购买除臭用品仍无法解决问题,忍无可忍之下只好提起诉讼。对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王女士母女二人将饲养的猫全部迁出房屋,消除异味并赔偿周女士经济损失1万余元。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房东与租客签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允许饲养宠物,且租户违反了这一约定,房东有权追究租户的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王女士说,向物业反映情况后,物业的处理方式是在电梯间喷香,用香味盖住臭味。“我是孕妇,闻到味道又香又臭的。后来我干脆不在家住了。”
张先生介绍,今年6月,一租户搬入单元楼一楼,“租的房间包含一楼和地下室,一楼房间大概100多平米,全部放满猫笼子,租户平时住在地下室。”
人生就是搏发现问题后,张先生尝试与租户沟通,但对方表示租房合同尚未到期,拒绝搬离。目前张先生与单元楼内的部分居民准备起诉该租户。
随后该租户就开始养猫,起初猫的数量不多,有二三十只。“现在通过窗户观察,估计已经有六七十只了。”张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涉事租户家里确有多层猫笼,除基本生活区域外,屋内空间基本被猫笼占据。
邻居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住在四楼,怀孕五六个月时发现租户搬来并开始养猫。“没过几天就开始有味道,最初还能接受。但后来猫咪繁育越来越多,味道也越来越大。”她说,租户会不定期地开门、开排风,开门后楼道里味道特别大,“没有办法打开主卧的窗户,一开排风味道全都会吹到主卧”。
除了与租户沟通外,张先生还将问题反馈到小区居委会,但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不太好解决。他还拨打了沈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目前暂未收到反馈。
11月5日上午,澎湃新闻致电东樾社区所属的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对于张先生的情况及居民楼养猫的相关规定,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据楼内另一住户王女士回忆,她曾看到有年轻女孩拎着猫笼上门买猫,“通过聊天得知,对方从抖音刷到相关信息后,花费1600元在一楼租户那里买了一只猫”。
另一工作人员则表示,环境卫生问题确由物业负责,之前有过类似情况,物业把租户和房主找到一起后最终沟通解决,“但这个租户不太配合,我们也没法阻止房东把房子租给谁。另外家里能养多少只猫也没有明确规定”。
就此纠纷,澎湃新闻先后联系东樾社区和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东樾社区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曾上门查看,租户称每天会收拾清理。而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则表示一直在沟通,希望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