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退货“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上述条款还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除了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外,还规定了服装、鞋帽等商品“不完好”的具体判定标准为: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在上述事件中,申请退货的大量裙子已经有穿洗痕迹,还有异味、汗味,并不“完好”。消费者的退货行为不仅可能违反该暂行办法,还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给商家带来经济损失。
如何防止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出现“杂音”?相关部门要细之又细,多方调研,全面了解“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退货交易中的“不可为”,也要明确“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代价。电商平台要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平台交易规则,制定更加规范、有效的售后条例,平等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无理由退货”的实操边界,引导消费者诚实交易、依法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并不是个例。如果消费者都在商品因自己原因“不完好”的情形下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为节省成本将未经妥善处理的退回商品转卖给别的消费者,长此以往,不但诚信、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会被破坏,还可能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后患无穷。
必一运动网购已经成为现代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正如大家常说的“网购有风险”,在方便大家的同时,通过网络购物也因信息不对称,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刷好评和销量等营销手段欺骗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被迷惑,购买了远离自己期望的商品,甚至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该条款弥补了网购相对于线下购物的不足,保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还能够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
网友评论更多
13抚顺x
1963年-中苏论战进入“白炽化”♪♫
2024-11-21 22:41:10 推荐
187****1864 回复 184****5820: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新党章♬来自本溪
187****4329 回复 184****1107: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公布施行♭来自丹东
157****2993: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锦州
81营口523
1997年-2004年奥运会主办城市――雅典当选♰♱
2024-11-21 08:24:39 推荐
永久VIP:2000年-中国签署儿童权利公约议定书♲来自阜新
158****3573: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开幕♳来自辽阳
158****7245 回复 666♴:「人民日报」今天,十分想念您……♵来自盘锦
53铁岭xj
「人民日报」考研上岸痛哭“不能和父母分享”的她,报到了!♶♷
2024-11-21 13:43:15 不推荐
朝阳gm:「央视新闻」曾让全网心疼的豆豆,上小学了!♸
186****2503 回复 159****8611:「央视新闻」早啊!新闻来了〔202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