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ed官网网址近年来,石首市人民法院调关人民法庭将知情重义知音文化与审判工作相互融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调关镇“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5+3+X”模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用力绘出和美新“枫”景,交出了一份“小法庭、大作为”的司法答卷。
“我们负责的工程已经完成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把钱支付给我们,我只能选择起诉!”原、被告公司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结束后被告公司未支付相关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公司诉至法院。调关法庭收到诉讼材料后立即与原、被告公司联系,发现双方对工程量结算及总价均无异议,案件具备较好调解基础。
该起案件的调解,是调关法庭落实推动司法力量下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专项工作要求,开展诉前调解,推动纠纷化解的缩影。近年来,调关法庭在调关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融入调关镇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依托“5+3+X”工作模式即综治、信访、维稳、安监、司法工作人员常年坐班,法庭负责人与公安、交警负责人轮月值班,矛盾问题牵涉单位负责人按中心指派现场办公的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避免了大量案件涌入法院。
法庭是“基层中的基层”,是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调关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一线延伸,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2024年1-7月,调关法庭新收案件187件,结案率80.09%,其中以调解或撤诉结案69件。上诉率一直低位运行,上诉率6.64%。
调关法庭管辖调关镇、桃花山镇、小河口镇三个乡镇的案件,小河口镇与调关镇“隔江相望”、桃花山镇“山高路远”,为便利群众诉讼,调关法庭以巡回审判为着力点,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们把巡回审判作为重要载体,凡涉及赡养、邻里等纠纷,或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乡土的方式,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调关法庭庭长周婧这样说道。
除了将人大代表“请进来”,调关法庭还注重“走出去”,多次到调关中学、调关小学开展普法宣传,将法律知识与校园场景相融合,为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拒绝校园霸凌、正确对待网络空间等知识,在生动具体的案例中树立孩子的法律思维和意识,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
这是调关法庭开展的一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庭,通过观摩庭审,近距离感受“阳光司法”,“沉浸式”开展法治宣传,获得了人大代表的一致称赞。
“这次庭审程序规范完整、庭审过程节奏流畅、效率较高,审理焦点非常清楚,法官说理说法充分。希望法官能以更多方式进行释法明理,让群众有意识地遵守交规。”
家住石首市小河口镇的两名七旬老人因家庭琐事,性格不合需要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多次要求离婚,但因交通不便等客观原因一直未办理手续,只是去当地司法所进行咨询,调关法庭干警从司法所了解到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年纪较大,且腿脚不便,为最大限度发挥巡回审判的优势,决定在小河口镇巡回审判点就地化解纠纷。
一个国微,一条横幅,一台电脑,几张桌椅,拼凑成了简单而又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从“坐堂办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变的是审判地点,不变的是司法为民的初心,调关法庭把“如我在诉”落到实处,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法”理关系,用“情”化隔阂,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推动审判工作重心下移,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
“先别急,立案前,可以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纠纷,如果调解成功,法庭可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对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话,您可以依据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诉前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拉开帷幕。坐在旁听席的人大代表们神情专注、悉心聆听,“沉浸式”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并对庭审程序、庭审规范等进行了全程监督。
经过讲解诉前调解的快捷、经济,同时具备法律效力,经双方公司同意,承办法官将案件推送至调关镇综治中心,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与双方沟通,引导双方企业相互理解,帮助规划还款金额及期限,通过约定违约金打消原告的顾虑,最终双方企业达成调解协议。调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其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应当事人申请并经法院审核,石首法院为其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本来以为要打官司,没想到诉前就把问题解决了!”当事人高兴地说。
鉴于系婚姻类案件,同时也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调关法庭法官和小河口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双方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问题,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意离婚,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调关法庭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以“沉下去”“接地气”的形式,不定期邀请辖区机关干部、学生、企业员工、代表委员等走进法院参加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沉浸式”打卡法院,“零距离”旁听庭审,“亲体验”模拟法庭,全面了解司法程序,体验司法权威;走出去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普法质效,均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