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微信公号消息,3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宁夏固原、银川调研。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于4月8日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为同期培训的5个班次600余名学员授课时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零容忍,对未成年人犯罪也要加强预防和治理。”
5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最新一期出版的《求是》杂志撰文《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法治担当》。文章提及最近受到关注的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话题。
消息显示,在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去年一年不捕率、不诉率分别是多少?”“‘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意见在执行中有没有问题?”“近两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了还是下降了?”应勇详细了解基层检察院监督办案、法律政策适用等情况。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应勇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协同相关部门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优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机制,久久为功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调研。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包括上述“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的讲话,近两个月,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已经至少8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提出要求。
应勇强调,抓好专门教育是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重要工作。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同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既是责任也是义务。要认真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在矫治评估、观护帮教、法治教育、分级分类矫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推动专门学校更好坚持“学校”定位、立足“教育”属性、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人生似庄稼,孩子如幼苗。多一些家庭和社会的‘养分’、文化和法治的‘灌溉’,他们就能茁壮成长。”
在长沙市新城学校,应勇调研检察机关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及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等工作。“学生入校都要履行哪些程序?”“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程如何设置?”“学校发展建设还存在哪些困难?”应勇详细了解学生管理、文化教育、学校建设等方面工作。
应勇在文中指出:“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依法核准追诉,追究刑事责任。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依法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推动完善和落实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的监管制度,促进破解新业态未成年人保护难题。优化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携手各方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应勇强调,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问题、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要结合检察办案,分析、找准未成年人保护的关键点和薄弱点,进一步提高履职主动性、能动性,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形成合力。要全面准确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依法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企鹅足球现场直播吧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以“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为主题,举办第4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并讲话,共同为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学生代表赠送法治图书,向同学们致以节日的祝福。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欢迎仪式并致辞。
应勇强调,要全面准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治理也是挽救。
应勇强调,要全面正确理解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既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未成年人最大的保护,就是让他们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罪错未成年人的“特殊监护人”。检察机关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推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促进加强未成年犯管理、教育、矫治等工作,推动做实“监护+呵护”“改造+帮教”,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尽早回归家庭、重返社会。要积极融入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建设,以检察保护促进司法保护、撬动“六大保护”,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应勇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教育行政等部门协作联动,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细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提升少年儿童法治素养,促进少年儿童加强自我保护。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各方共建”,用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用法治与爱,让孩子们的世界“亮晶晶”。
据《检察日报》4月30日消息,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深入江苏徐州、镇江、南京等地调研。
5月21日至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前往江西赣州、南昌等地调研,重温党史、法制建设史、人民检察史,从党的检察事业红色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南昌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未成年人检察、检察侦查等工作。
应勇叮嘱学校教师和专门教育矫治工作站的检察人员,要充分关心关爱在校未成年人,教育引导他们树牢法治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坚定理想信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回归家庭,走向社会。
应勇在文章中写道:“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履职贯穿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全过程,肩负重要责任。要始终坚持对性侵、伤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帮助走出困境、拥抱阳光。”
应勇勉励在校未成年学生正确认识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努力学习知识,增强法纪意识,扣正“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未来成长的每一步。
5月23日至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湖南三级检察机关调研。
应勇强调,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线。基层检察工作要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更加注重司法便利、司法效率,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借鉴醉驾治理经验,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消息提到,徐州阳光学校是当地一所专门学校。“学生平均在校时间有多长?”“文化课、技能课、法律课课时占比是多少?”“学生接受教育后矫治效果如何?”应勇深入了解学校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效果等工作后强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多收一个孩子,就可能减少一个罪犯。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坚持“学校”定位,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推动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工作中更好发挥作用。“少年有梦,法不可违。知错能改,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