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您这么多年也不容易,要是不介意租房,我来出钱。”小石对老石说道。“怎么都好,我都答应!”看到儿子态度的转变,老石爽快地表示不再继续占有房屋。
“现在他有困难,作为子女也要帮帮他,毕竟你也有赡养父亲的义务。”看着小石不说话,刘洋洋趁热打铁说出了自己的提议:“既然不合适住在同一屋檐下,你看能否给父亲提供租金呢?”小石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父亲非但不信守承诺,还把自己告上法庭。庭审当天,小石一气之下以排除妨害纠纷为由起诉父亲,要求其从房屋迅速搬离,这让千疮百孔的父子关系裂痕更深、摇摇欲坠。
面对如今现状,刘洋洋尝试协商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小石,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父亲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你接到北京读书。”听到这话,小石微微一怔,愤怒的情绪缓和了下来,说:“嗯,我记得。”
2010年,小石还在上初中,老石和妻子王女士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等小石成年之后,老石将房子过户至小石名下。王女士回到老家,老石继续留在北京打拼,为了方便儿子上学,老石将其接到北京照顾。
面对愈加尖锐的矛盾,一纸判决很难实质性化解矛盾,甚至可能让亲人关系彻底崩裂破碎。情理法相融,突破口往往在于“情”,刘洋洋也是一名孩子的父亲,将心比心的沟通或许能解开心结。
博体即时比分当事人是一对父子,儿子小石急切地要求父亲老石从房屋搬离。本该血浓于水的亲情在法庭上变成剑拔弩张的模样,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让父子关系降至如此冰点?
后老石再婚并有了女儿,出于对新家庭的考虑,他迟迟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小石觉得父亲违背了承诺,两人慢慢有了嫌隙。2018年,小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房子完成过户,但此事在父子俩心里划下了一道深深的裂痕。
最终,父子俩达成调解协议。老石在2024年12月1日前从房屋腾退,交付给小石。小石向老石支付6年租金共计60万元,在老石提供租房合同后支付3万元,腾退房屋当日支付7万元,剩余款项自2025年起每年12月1日支付10万元。“谢谢刘法官,帮我们一家人解开心结。”看到两人久违地站在一起,刘洋洋提议大家一起合影。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刘洋洋见过形形色色的家事纠纷,很多案件的争议焦点不仅仅是一套房、一份财产如何分割,究其根源,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累积、情感纠葛。
房子过户一事成了老石与再婚妻子的矛盾导火索,最终两人离婚。此时,老石的生意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无力购置新房,女儿又到了上学的年纪,遂向小石提出房屋暂时转移至自己名下,为女儿办理入学手续,遭到了小石的拒绝。
“小石要结婚,您一直占着房子也不是个事。”“大儿子要结婚,小女儿要上学,手心手背都是肉啊!”老石现在没有收入、没有住处,照顾小女儿确实需要房子。刘洋洋先与老石沟通,了解其并非执意想要涉案房屋,只想解决住房问题。紧接着,他询问小石能否在房屋为老石设立居住权,但小石认为两方家庭关系相对独立,自己也即将建立家庭,共同居住将会有诸多不便。
通过梳理卷宗,他发现双方都有自己的难处:原告小石准备结婚,急需房子进行安家;被告老石和女儿没有稳定的收入,即将面临流离失所的困境。居住问题是父子俩双方都绕不开的难题。
老石和小石之间的这场纠葛漫长又曲折,从最初的嫌隙、争执,到后来父子互相起诉,亲情在冲击下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好在经过调解,多年来的委屈和埋怨在此刻都化作眼中闪烁的泪花。
2024年6月,老石将小石诉至法院,要求在房屋中确认享有居住权,主张房屋为自己和前妻王女士共有。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石与小石未就设立居住权签订书面合同,也未进行约定。老石关于涉案房屋权属的主张也无证据佐证和法律依据,遂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每个案件的背后,都藏着人情冷暖,调解不仅是寻求共识,更是情感修复,需付出十足耐心与努力。唯有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才能更好定分止争,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