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赢娱乐网站近年来,老年人的婚恋需求呈现上升趋势。通过婚介相亲寻找伴侣,也成为不少老年人的婚恋选择。但若婚介公司不仅没有提供承诺的相亲对象,还恶意将公司注销,作为消费者,能否要回已付费用呢?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类案件。张阿姨的儿女都在国外,平时独自一人生活,无人照料。张阿姨找到一家婚介公司,希望寻觅一位合适“老伴儿”。然而,婚介公司多次介绍的对象都不符合张阿姨的要求,张阿姨要求退还服务费,婚介公司拒不退还且将公司注销,张阿姨无奈将公司唯一股东起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最终,法院判定股东承担退费义务。六旬老人相亲未果,婚介公司拒绝退费并注销据了解,2019年3月,年近六旬的张阿姨在某婚介公司的推销下,与该公司签订了《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约定:“婚介所为张阿姨提供婚姻介绍服务,搭建征婚交友平台,从多方面为其征婚创造有利条件,期限为一年,服务费共20000元,合同有效期内,精准推荐不少于6人……”,合同中还约定,若发生争议,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合同签订后,张阿姨支付了20000元的服务费和2000元的年审费用。婚介公司为张阿姨介绍了两位男士并提供了约见服务。然而,在与两位相亲对象交谈过程中,张阿姨发现,他们明显不符合自己向婚介公司提出的要求。其后,婚介公司未再向张阿姨介绍相亲对象,张阿姨认为婚介公司并未提供相应服务,提出退还服务费的要求,然而,婚介公司以服务期已过为由拒绝。2021年5月,张阿姨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该婚介公司唯一股东崔某于2021年8月申请注销登记,并于公告期内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信息。由于该公司注销,张阿姨无奈撤回仲裁申请。因认为婚介公司注销未告知自己,导致自己未能申报债权而无法退还服务费,2024年8月,张阿姨以清算责任纠纷为由将公司唯一股东崔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崔某返还服务费。公司清算时未依法通知债权人,股东应承担赔偿责任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原告张阿姨提供的收据、银行交易明细、转账凭证,可认定张阿姨已支付22000元服务费。服务费应与公司提供的服务频次、内容相对应,婚介公司应就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退还服务费。综合考虑婚介公司服务情况、市场行情,酌情判定退还张阿姨服务费16000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有省级影响力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该案中,被告崔某作为公司的唯一股东,决议解散公司,但在清算过程中并未依法通知原告张阿姨申报债权,导致张阿姨的债权未获清偿,故被告崔某应对公司的债务向张阿姨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东城法院判决,被告崔某向原告张阿姨退还服务费16000元。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并达成和解,被告崔某当庭给付原告张阿姨相关服务费。法官:婚介公司应诚信经营,老年人在征婚时要理性随着我国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婚介公司也日渐成为部分老年人拓宽交友渠道、解决婚恋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部分企业关注到老年人婚介服务的商机,以虚假承诺、哄骗式消费等名义吸引老年人签订婚介服务合同,进行大额消费。法院既保护诚信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依法惩处其中的违法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该案中,婚介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后期不仅未退款,还违规注销公司,严重侵害了张阿姨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清算时的唯一股东,未履行告知义务即注销公司,不符合诚信经营理念,与法相悖,遂判决股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诚实守信经营既是企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要求,也是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坚定基础。法官提示,婚介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为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交友信息和服务,遵守法律法规。老年人征婚时应保持理性,面对婚介公司的推销时要擦亮眼,审慎对待,识别其中的花言巧语和虚假承诺,通过正规途径,选择有资质的婚介机构。同时,老年人也要提高维权意识,签署服务合同时注意审查合同的服务期限、标准等主要条款,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维护好自身权益。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宿云达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